专访解读CCER新版造林碳汇方法学关键要点

By |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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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林数科:朱老师,很高兴邀请到您来为大家答疑解惑。新版CCER方法学的发布应该说是万众瞩目,其中造林碳汇方法学又是大家最为关注的。您作为第一起草人,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该方法学的起草背景?

朱建华:2023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遴选CCER方法学。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编制大纲》,我们修订并提交了造林碳汇方法学。新方法学对原有《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CCER-14-001-V01)。新方法学针对中国具体情况强化了监测数据质量,进一步明确了审定与核查关键环节,有助于产生国际公认的高质量碳信用,以期更好地服务于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体系,实现林业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助力实现国家“双碳”目标。》(AR-CM-001-V01)和《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AR-CM-002-V01)》进行了整合、修订和完善,形成了遵循国际碳核算规范,兼具中国特色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中林数科:那么相较于旧版《碳汇造林项目方法学》(AR-CM-001-V01),新方法学最大的改动在哪里?朱建华:应该说最大的改动还是整合了造林碳汇和竹子造林碳汇项目方法学。乔木造林和竹子造林,除生物量计算方法存在差异,其他基本相同。整合后完整包含了乔木林、竹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适用范围更全面。

中林数科:我们注意到方法学适用条件变动很大,您觉得最值得大家关注的是哪一条?

朱建华:适用条件“a)项目土地在项目开始前至少三年为不符合森林定义的规划造林地”,这一条排除了在已有林地上开展的造林活动,包括伐前更新、补植补造和冠下造林等。此外,适用条件“f)除项目开始时的整地和造林外,在计入期内不对土壤进行重复扰动”,以及在项目计入期部分中规定的“5.2.1 项目计入期最短时间不低于 20 年,最长不超过 40 年,项目计入期须在项目寿命期限范围之内”。这两条要求间接排除了短轮伐周期的造林项目。

中林数科:您觉得这次方法学修订最大的突破和创新是什么?朱建华:我觉得是免除了公益造林项目的额外性论证,其它三个方法学也有相关的免除。具体而言,以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等为主要目的的公益性造林项目,在计入期内除减排量收益外难以获得其他经济收入,造林和后期管护等活动成本高,不具备财务吸引力,因此免予额外性论证。造林碳汇方法学列出了清晰的免予论证项目类型,这些类型的项目具有明显的额外性,不需要复杂的举证和论述过程,为这类项目的开发提供了便利条件。

中林数科:我们注意到方法学对碳汇收益反哺造林和经营实施主体提出了要求。

朱建华:是的。方法学中“鼓励项目减排量收益至少不低于 90%返给具体实施了造林活动,并拥有林木的所有权或经营权的项目实施主体。”虽然没有强制要求,但也体现了各参与方的良好愿望。

中林数科:新方法学中包含了项目审定与核查要点,这在各种减排机制的方法学中是非常独特的,这是基于什么考虑?

朱建华:主管部门在征集方法学的时候就明确要求“方法学应当清晰、可操作、便于审定与核查”,方法学编制大纲里面有明确的章节“项目审定与核查要点”。该规定使审定与核查要求更加具体和清晰,详细列出了第三方机构需要参考的证据,强化了数据质量要求,从审核程序和实操上堵住了操纵数据的风险。其中也包括了以前一些较难审核的问题,包括对土地和林木所有权的审核、对项目开始前的土地利用情况的审核、对项目开始时间的审核、对项目边界的审核等等,我们希望能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中林数科: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申请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当在2012年11月8日之后开工建设,而减排量只能产生于2020年9月22日之后。大多数项目的减排量开始时间和项目开始时间会不一致,这会让造林碳汇项目的减排量追溯监测成为一个问题。

朱建华:是的。如果项目开工时间是在2013年春季,那理论上需要在2020年9月22日有一次样地监测,以计算这个时间点的碳储量。很显然,大家无法坐时光机器回到2020年做监测。为了解决这个bug,新方法学规定,根据项目设计阶段预估的单位面积生物量,计算项目开始至首次监测间每一年单位面积生物量与上一年的比值。然后将这些比值应用于首次监测的项目实际单位面积生物量,计算前一年的单位面积生物量,直至计入期开始。办法总比困难多。

中林数科:土壤碳库这也是这次变化比较大的地方。

朱建华:是的,方法学中森林土壤有机碳储量变化的计算方法有比较大的变化。根据最新科学研究,同时也基于保守性原则和成本有效性原则,新方法学提供了如下默认假设:整地造林之后 0-5年,项目地块的土壤有机碳含量逐渐下降,从第 6年之后逐渐上升,恢复至整地前的土壤有机碳水平大约需要 20 年左右。同时,方法学还提供了不同类型森林造林后土壤有机碳变化速率的缺省值。本项做法客观反映了造林初期扰动土壤造成的碳损失、以及造林较长时间后对土壤有机碳累积的贡献,间接限制了短周期轮伐和再次造林对土壤的扰动。

中林数科:还有哪些您认为可以说一说的变化?

朱建华:变化应该说是全方位的,还有一些主要的变化可以提一下,供大家参考。一是对碳层的划分。应该说碳层划分更加精细了,明确了可以依据造林前的立地条件(如土壤类型、坡度坡向、海拔等)等进行划分,有助于减少碳层的异质性。二是非持久性风险扣减。遵循了国际实践,根据全国因火灾引起的蓄积损失量占当年森林蓄积增长量的比例,以及病虫害重度危害面积占森林面积的比例,对项目的非持久性风险进行签发量扣减。三是增加了机载激光雷达估测法。方法学新增了基于激光雷达技术的生物量监测方法,体现了新技术的进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监测精度和监测效率。由于是首次在方法学中应用该技术,方法学也对激光雷达技术应用的精度、保守性等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四是更为详实的生物量模型与参数数据库。方法学对所涉及的各类生物量模型与参数进行了全面的更新。这些更新主要依据近十年来最新的科学研究进展和成果、国家和行业标准等,使模型和参数更具科学性、准确性和代表性,也为项目设计阶段的减排量预估和项目实施阶段的减排量核算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撑。五是新的样地布设方案。新方法学规定样地的空间布设必须网格化后采用随机起点、系统布点的方法,以保证样地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中林数科:好的,感谢朱老师的耐心解读。应该说这次方法学的修订给我们最深刻的印象是“高质量”,一切严格的标准只为保证项目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这让我们对未来CCER市场充满了信心。再次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和咨询。

朱建华:新方法学的编制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今后的项目开发和审核实践中,肯定还会不断地发现问题,欢迎你们随时提出问题和建议,为建设高质量的自愿减排交易体系贡献智慧。

█ 本次访谈经朱建华老师同意发布,但不作为项目开发指南和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审核依据。